孕期做宫颈管检查的时间
1、无症状孕妇
孕16~24周期间进行一次超声筛查,孕24周后不建议进行常规宫颈长度筛查。
2、有流产或早产病史的孕妇
孕20周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同时测量宫颈长度,孕24周时再进行一次宫颈超声检查,是否继续监测:根据前两次的检查结果来决定
3、孕中期流产史或早期早产史的极高危孕妇
孕14~24周之间需进行每两周一次的超声检查,孕24周时再进行一次宫颈超声检查,是否还继续监测需根据前两次的检查结果来决定。
4、孕14~18周宫颈长度正常的高危孕妇
孕18~22周再次行超声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