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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_两性知识

2017-12-25

词条概述:恋足是指对同性或异性的足部或其鞋袜有特殊的迷恋,而这种迷恋往往超过对其身体的兴趣,有这种爱好的人被称为恋足者。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挠别人脚心,偷拿别人穿过的鞋袜舔闻,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恋足_两性知识

基本信息

中文名:恋足

外文名:fetish

行为类型:癖好

对象:同性或异性的足部或腿部

相关物品:丝袜、鞋子等以及腿部和脚部

简述

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撒旦改变自己的性癖好。恋物癖是性倒错的其中一种,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物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恋物癖比较强烈的人,可能会以偷窃,甚至以暴力的手段获得所需的物品。

部分恋足者会以别人践踏自己以获得快感,因此有些恋足者亦带被虐狂的角色。被虐狂透过被羞辱,被施加痛苦(鞭打、践踏、掌掴等)以获得性愉悦。这些羞辱或伤害通常设定在某一范围,倘若这些活动过了界限,有可能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例如有一种被虐的方式称为自体性欲窒息,以勒束自己达到窒息的效果,在美国导致极多的被虐狂死亡。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王教授说,恋足,广义上指人类对异性或同性的足部以及鞋袜等的特殊迷恋,特指男性对女性足部的迷恋。

原因

很多人都在尝试解释恋足的原因。也有很多人在尝试恋足这一行为,然而到现在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

有个别的研究者认为,恋足可能像羊癫症一样,因天生的脑部损伤导致。心理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同时,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从不同的学术来分析,恋足的原因的确是一个让很多人都值得去研究的问题。对爱的渴求亦可能是恋足的原因,请参阅下文恋足与爱的关系。

与爱的关系

客观地说,发育正常的脚特别是女性的脚本身就是美丽的,没有恋足倾向的人之所以认为它肮脏丑陋,主要是因为难以容忍脚的特殊气味(脚臭),而对于恋足者,不但接纳了脚的气味,而且在心理上已把它提升为性刺激的看不见的工具。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恋足情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苦恋心目中的女性而难以得到时,羡恋对象的形象分值就会不断攀升近乎完美,从而产生跪拜感,这时脚在其性心理的地位迅速升至首位,便形成恋足情结(恋足实际是受虐情结的一种),时尚的鞋袜又渲染了足部的美,这样使恋足者产生两个分支,一部分对鞋袜包裹中的女性的脚更加爱恋,另一部分则趋向于女性的鞋袜(特别是丝袜)……

恋足究竟是好是坏在于其程度,如果只喜欢挚爱女性的脚并因为脚的漂亮而更加爱她,在性交往中把脚作为性激发与唤起的重要方式,不影响正常性生活,这当然是正常的也是最好的;如果只看脚不看人,只要脚漂亮就喜欢,或者整个心态完全放在恋足上,渴望成为任女性玩弄的“脚奴”,那就不正常或者说是变态了。有些恋足者倾向于女性的鞋袜,如果只喜欢挚爱的女性穿着某种款式样式的鞋袜,这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心思全在鞋袜上那就不好了,当产生想去购买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女性穿过的鞋袜的欲望时,一定要克制这种欲望,真正去追求女性。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母亲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母亲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打视为一种爱的表达,这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打者爱也”,“棒下出孝子”不谋而合。(《虐恋亚文化》,1998)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

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实验结果亦表示,被虐狂对“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被别人爱,他们甘心屈从。受虐者非常害怕冷的感觉,有一个生理学的看法认为他们甘心被虐打,为的是使皮肤变暖,从而有温暖的感觉。(《虐恋亚文化》,1998)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虐恋亚文化》,1998)数年前曾有一宗新闻,是有关一个身形健硕轻度弱智的男子,为了和几个不良少年维持朋友的关系,甘心献出自己的钱财,更任由其毒打自己,数月后终被虐打致死。

从这则令人发指的新闻中可见受虐者对人际关系渴求之大。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一种“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感觉。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人,而把她完全视为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虐恋亚文化》,1998)

讨论争议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此外,人们对于初生的婴儿,往往喜欢亲他的脸和小脚板,这在某程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恋足的行为,然而相信没有人会用奇异的目光看他,因为婴儿的脚丫是公认十分的可爱。现代人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相信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

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人。这现象能在“与爱的关系”的一文找到部份答案,另外应注意的是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恋足文化

恋足是一种亚文化,冯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莲》,用细腻的故事情节剖析了中国古(近)代的恋足现象。“恋足文化”作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在欧美等许多国家流传甚广,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的宋朝时期就广为盛行。它是当时封建贵族的一种另类的性文化,(民间是否流行没有考证,不敢罔加评论)那些封建贵族及其纨绔子弟,以女人的鞋子为酒具,以欣赏、品味、玩弄女人的“三寸金莲”为时尚。

既便是当今时代,在我国也有着庞大的恋足群体。所以,“恋足文化”做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不仅历史悠久、流域广阔、群体庞大,而且成为了性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所谓:穿衣带帽,各有所好。这种恋足文化的形成有着历史、社会、生活环境、生理以及心理等诸多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每个人在性趋向成熟阶段所经历上的不同导致了对性追求上的差异。如果有人把它简单看成是“性变态”,那他是对“恋足文化”的一种曲解,假如“恋足者”把正常的性行为说成是低级下流的流氓行为,那也一定会有人说他是精神病。

性另类

恋足癖多发生在男性身上。这种恋足癖患者,只对一个或多个女性的双足感兴趣,只有看到或触到女性的双足才能出现性冲动,以致触摸、吸吮或啃咬,甚至面对双足以手淫达到性高潮。相反,他们对常态的性行为则排斥,甚至根本没有性反应,对性对象的生殖器不敢兴趣,甚至认为不洁,没有性冲动,甚至不能勃起,不能进行正常的性交。虽然恋足现象与恋足癖有相近之处,但有根本的区别。

是否为性变态,关键是看能否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就是说,关键是看性对象和性目的指向是否出现倒错。恋足癖的性对象和性目的是倒错的,始终指向异性的足部,从而达到性满足。这和由异性的其它性感部位引发性冲动进而性交一样,也是一种性爱之道,不属于性变态。在夫妻的性爱模式中,都有一个因某种原因形成的彼此习惯的性爱冲动的激发点,这是性爱火焰的一个“燃点”。

夫妻的性爱过程一般很少因对方生殖器直接激发起来的,而往往是由某种信号激发的。这是因为,人的性反应是在无条件反射基础上形成的条件反射活动。所谓条件反射指并非直接刺激引起反应,而是由某种信号刺激引起反应。比如,吃到食物而分泌唾液,是无条件反射,而看到食物的颜色形状或是闻到食物的气味引发了分泌唾液的反应,就是条件反射。同样,人的性反应也是一种条件反射,是由某种具有性信号意义的刺激引发的性反应。这个性信号因人而异。异性的容貌、身姿、体味,躯体的某个部位,甚至有关异性的衣物,有关异性的幻想,都可能成为性信号。

形成原因

现代人的恋足,之所以反而隐讳起来,我想有几个原因。一来受民国初年“天足运动”的影响,缠足与恋足的混淆,使得正常的恋足心理会被联想到病态的缠足行为,恋足的一群便被曲解为变态的一群;二来,由于近几十年来中国文化所受到的禁锢,恋爱尚属小资产阶级情调,拉拉手都羞于见人,何况你要拉她的脚呢;第三,正因为人性的被禁锢,一部分恋足同胞的“雅兴”难有疏导,便做出一些令人耻笑的行为,例如常见于媒体一角的社会新闻,某君偷窃女性鞋袜用以自慰云云,实在令我们恋足同好有口难言,好象恋足的男人都会去偷女士的鞋袜,实在是冤呐!试想恋足的人都这么干,地球的空气一定会混浊的不行,环保更是个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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