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证实与李靓蕾离婚,外界都在看30亿的资产要怎么分?据「ETTODAY星光云」报导,两人昔日爱巢「吾疆」,登记在王力宏的宏声文化名下,火力全开公司办公室所有权人则是王力宏妈妈李明姝的「宏声艺人经纪」持有。无论是豪宅、豪办,李靓蕾都无份。
外界一度传出王力宏的4亿豪宅持有人为李靓蕾。但据ET报导,对照地籍誊本,该豪宅登记在王力宏的宏声文化名下。李靓蕾目前与王力宏唯一的关联,仅有火力全开公司负责人头衔。
王力宏4年前豪掷4亿元,无贷款买下仁爱路豪宅「吾疆」12楼户,该案共规划21层,权状约251坪,含车位6个,拆算后单价近209万元。该豪宅登记在王力宏的宏声文化公司,且系于2017年购买时就已登记,期间并无变更。
李靓蕾现仍为火力全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而该公司办公室位于忠孝东路二段,持有人为宏声艺人经纪,该公司负责人李明姝,即为王力宏母亲,亦非李靓蕾。所以办公室产权也非李所有。
据周延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周念晖表示,若撇除掉双方另有婚前协议的因素外,一般夫妻离婚后,婚后累积资产较少的一方,得对另一方,就双方婚姻期间累积财产的差额,根据民法第1030之1「夫妻财产剩余分配请求权」规定,请求分配一半之财产,作为结算双方婚姻期间财产之方式。以王力宏的豪宅个案来说,其若系以法人名义购买持有,原则上法人及自然人在法律人格上权利义务虽属各自独立,不列入「夫妻财产剩余分配请求权」的范畴,不过若法人资产取得所使用的资金是来自配偶,且与离婚的时间点相近,另一方仍可主张有「损害离婚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之疑虑,并请求将该财产数额「追加计算」纳入分配财产请求权的范围。但因两人当初登记结婚地在美国,是否适用于中国台湾法律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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