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虎(化名)2009年11月间与妻子离婚,随后妻子搬离住处,阿虎和2名未成年的女儿、妹妹同住在台中市区,由妹妹替代母职照顾他的2名年幼的女儿。未料阿虎除了没有善尽为人父的教养职责,为满足一己性欲,竟长期性侵自己的女儿。
从2015年9月到2020年10月,国小4年级开始,大女儿忍受爸爸长达5年的性侵、猥亵。之后又要染指小女儿,阿虎在某日下午,见小女儿趴在客厅地垫上玩平板,遂坐在小女儿旁边,不顾小女儿扭动身体加以闪躲反抗,以手指隔著小女儿裤子抚摸屁股及下体,大女儿见状斥责制止并录影取证后,阿虎才作罢。
经被害人报警处理,台中地院依加重强制等罪重判13年,得上诉。判决书指出,阿虎不知善尽为人父亲的教养责任及人伦分际,为满足一己性欲,长期性侵大女儿,从2015年9月(大女儿就读小4)至2020年10月间止,每月性侵大女儿1次,共计性侵60次,以及猥亵6次。合议庭审酌,阿虎身为2名幼女的亲生父亲,严重妨碍2名幼女的身心发展,甚至影响被害人对两性关系及家庭观念的认知,恶性重大,予以判刑,以资惩儆。
家内性侵比例较认知中高
提到性暴力时,很多人应该都会联想到天黑时,路过某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遭受到陌生人的攻击对吧?但根据统计结果,出现的答案却令人意外。性暴力从家族、邻居、朋友等周围认识的人施加情况,远比我们普遍认为的陌生人还多,而这些性暴力通常是利用年龄或地位的权势来加害对方,特别是在家族中发生的被称为「家内性侵」。
加害与受害者居住在同一个空间,通常受害者并非一次受害,而是持续发生,有的甚至从小时侯就开始,持续到青少年、成人时期。受害者和家人生活时,会不断感受到背叛、复仇、疏离、污辱等矛盾情绪,同时在身体、心理、社会等方面都会引发严重的后遗症和痛苦。
孩子必须知道「身体界线」,彼此尊重身体自主权
性教育必须从小做起,让孩子提早了解身体自主权的观念,有助孩子培养自我保护能力!尤其多数儿童性侵案及性骚扰多为熟人所为,很难明确告诉孩子如何辨别身边的好人或坏人,唯有给予孩子健全的性教育观念,才能让孩子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大约在孩子3岁后,爸妈就可以带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部位,也可结合绘本、模拟情境剧中,告诉孩子哪些身体部位是比较隐私,除了自己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碰触的,让孩子了解,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身体的主人,假设他人的触碰让自己感觉不舒服,不论对方是谁,甚至是爸爸妈妈,孩子都有权拒绝让他们靠近或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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