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而立之年的小美要结婚了,小美的公公贴心地准备2000万元,准备赞助小俩口作为买房基金,但小美爸妈要求,希望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对女方才有保障,但公公持反对意见,好好一桩婚事,没想到双方却为了买房登记在谁名下,吵得不可开交。
究竟买房要登记在男方还是女方名下好呢?其实各有利弊,律师有不同看法:
公婆出钱 应登记在男方名下
登记在男方名下有三点好处。首先,因为房子是男方爸妈买的,自然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登记在女方名下,很容易被认为是借名登记,让法律关系变得更复杂;同时日后双方夫妻间如果有需要贷款,银行不会只单纯看担保品,也会衡量贷款人个人条件,如果登记在经济条件较佳的那一方的名下,日后取得贷款成数跟贷款利率也会比较优惠。
假设日后双方不幸离婚,登记在女方名下时,可能会被认为财产是要赠与给女方,未来离婚,男方无法继续住在房子里,有可能被赶出去,而且连房子财产也不能被列入剩余财产分配。简言之,王耀纬认为,谁的爸妈给的就登记在谁名下是最安全的。
女性长寿 未来继承节省程序
不过,从女方角度来看,恩典法律事务所律师林正椈表示,以实务经验来说,要结婚就是要以婚姻幸福为前提,怎么会一开始就想到离婚?虽然是公公出钱,但登记在媳妇名下比较安全。
男生一般来说比较容易冒险,登记在男方名下,很容易拿房子去贷款买车或投资,但女生比较保守会理财,可以把公公的心意保存到最后;其次,女生通常较长寿,如果登记在媳妇名下,未来假设先生先过世,两方又有小孩,在办理继承时可以节省不必要的程序,小孩不用从先生那里再继承,直接在妈妈名下,未来假设妈妈也过世了,孩子要继承房子,只需要办理一次的继承手续,长远来看节省很多程序。
在贷款条件上,大部分夫妻买车登记在太太名下,因为女生比较不容易肇事,保费比较低,同样在房子上也一样。
一人一半持分登记 讲求公平
另外还有一个作法是,一人一半持分登记,缺点是假如日后离婚,财产变成离婚后没有关系的两人共同持有,意见分歧时最终可能变成要请求法院分割,处理不动产,这时房子价值反而会降低。
优点则是对双方有保障,各自都有一半的权利,不用担心另一半会恣意挥霍,随便抵押贷款,另一半还有一部分的权利,一人一半也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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