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媒体报道我国台湾省一女老师在课堂上高谈阔论「田径队女生下面很紧」,被校方认定违反性骚扰解聘。
台南一所国中李姓女代理教师上健康教育课程时,为吸引学生听课,在课堂上分享性生活经验,还说「运动员女生很多人要」、「田径队女生下面很紧」等,结果被校方认定性骚扰,决议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女老师提告抗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健康教育相关课文原本较刻板含蓄,若动辄将以言词过当为由解聘老师,老师将很难教授这堂课,且校方未具体说明解聘理由,裁量怠惰,撤销解聘处分。不过校方上诉后,最高法院又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审理中。
李姓女老师在2018年8月30日到隔年7月1日,担任台南某国中的代理教师,他在课健康教育的课中关于两性器官、两性交往、怀孕等篇章时,常向学生讲到她自己经历过的愉悦性生活经验及怀孕体验,但因描述性行为过于具体、详细,以致于露骨不雅、遣词不当,甚至「运动员女生很多人要」、「田径队女生下面很紧」等语,让学生向家长和学校抗议。
校方因此开性平会对女老师调查,并发送问卷让135名学生填写,因有32名学生认为女老师上课内容让他们赶到感到不舒服,校方因此认定女老师构成性骚扰,认为虽未达到情节重大程度,但仍有解聘必要,教评会决议将她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为教师。
女老师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当初从性平会调查人员访谈学生中可知,女老师自认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性生活经验,可吸引学生听课意愿、拉近师生距离,甚或纠正学生错误的性观念,但对自己言词不当并不自知,但经提醒告诫后,也体认到自己的「题外话」不受欢迎,已有所收敛改善。
法官认为,学生及家长并不否定女老师授课认真的态度,只是要求她改善不当言行;且健康教育课中关于两性器官、两性交往及怀孕的课文内容,原本就较为刻板含蓄,如何让学生了解正确的性观念,这些议题对于授课教师而言,原本就是很难拿捏分寸,如果动辄以言词过当为由解聘健康教育老师,往后教授这堂课的老师便很难就其教学内容有所发挥,更遑论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性观念。
又校方未说明女老师有何「非属情节重大」但「有必要予以解聘」的具体理由,也没说明《性平法》规定各项惩处中,为何校方只能选择解聘,而无其他惩处的选项,因此认为该校适用法令有违误,撤销原处分。
不过校方上诉后,最高法院虽认同二审部分见解,但指出女老师是代理教师,适用法条有必要再向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查证,二审位查明此部分,就认定学校裁量怠惰,尚嫌速断;此外,女老师的言行是否只有解聘一途,而无其他不影响其工作权的惩处手段,也须进一步查明厘清,因此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审理。
(这些就是评论那一块的所有代码)
台南一所国中李姓女代理教师上健康教育课程时,为吸引学生听课,在课堂上分享性生活经验,还说「运动员女生很多人要」、「田径队女生下面很紧」等,结果被校方认定性骚扰,决议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女老师提告抗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健康教育相关课文原本较刻板含蓄,若动辄将以言词过当为由解聘老师,老师将很难教授这堂课,且校方未具体说明解聘理由,裁量怠惰,撤销解聘处分。不过校方上诉后,最高法院又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审理中。
李姓女老师在2018年8月30日到隔年7月1日,担任台南某国中的代理教师,他在课健康教育的课中关于两性器官、两性交往、怀孕等篇章时,常向学生讲到她自己经历过的愉悦性生活经验及怀孕体验,但因描述性行为过于具体、详细,以致于露骨不雅、遣词不当,甚至「运动员女生很多人要」、「田径队女生下面很紧」等语,让学生向家长和学校抗议。
校方因此开性平会对女老师调查,并发送问卷让135名学生填写,因有32名学生认为女老师上课内容让他们赶到感到不舒服,校方因此认定女老师构成性骚扰,认为虽未达到情节重大程度,但仍有解聘必要,教评会决议将她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为教师。
女老师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当初从性平会调查人员访谈学生中可知,女老师自认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性生活经验,可吸引学生听课意愿、拉近师生距离,甚或纠正学生错误的性观念,但对自己言词不当并不自知,但经提醒告诫后,也体认到自己的「题外话」不受欢迎,已有所收敛改善。
法官认为,学生及家长并不否定女老师授课认真的态度,只是要求她改善不当言行;且健康教育课中关于两性器官、两性交往及怀孕的课文内容,原本就较为刻板含蓄,如何让学生了解正确的性观念,这些议题对于授课教师而言,原本就是很难拿捏分寸,如果动辄以言词过当为由解聘健康教育老师,往后教授这堂课的老师便很难就其教学内容有所发挥,更遑论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性观念。
又校方未说明女老师有何「非属情节重大」但「有必要予以解聘」的具体理由,也没说明《性平法》规定各项惩处中,为何校方只能选择解聘,而无其他惩处的选项,因此认为该校适用法令有违误,撤销原处分。
不过校方上诉后,最高法院虽认同二审部分见解,但指出女老师是代理教师,适用法条有必要再向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查证,二审位查明此部分,就认定学校裁量怠惰,尚嫌速断;此外,女老师的言行是否只有解聘一途,而无其他不影响其工作权的惩处手段,也须进一步查明厘清,因此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审理。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