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条三甲医院收取天价殡葬费的消息被我们所知晓,对此监管部门作出了回应,来看下具体情况!丧葬费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市监部门回应三甲医院天价殡葬费
据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 @民政微语 4月10日晚通报,4月8日,媒体曝出“北京某三甲医院收取天价殡葬费”舆情后,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会同海淀区执法大队立即出击,当天上午即赴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太平间实地检查,对殡仪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核实,现场调取了殡仪服务相关收费证据材料。
经初步核查,承包该医院太平间的北京天堂祥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殡仪服务收费过程中涉嫌存在价格违法问题。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案公司立案调查,尽快查清违法事实,并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良好的殡葬消费环境。
据北京新闻广播4月8日报道,市民邓先生的爱人2月中旬在家中离世,亲属们将她的遗体送到了家附近的北医三院太平间暂时存放,等待三天之后的火化。然而,不到三天时间却总共花费3万8千多元。“他有一个600块钱吃饭钱,但是我不知道600块钱给死人吃的是什么。”
郑女士3月底在为自己的婆婆进行丧葬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同样是在北医三院。
郑女士说,婆婆在北医三院医治无效去世后,被送去了北医三院的太平间停放,三天后结算时,被告知要交将近2万块钱的殡葬服务费。“有一个5990的叫感恩致孝,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感恩致孝是什么,让我特别吃惊。我说这个900是什么钱,他说等于是搁到死人身下,那种纸铜钱儿。北医三院的太平间,从那个半地下的抬出来,没有100米,要1200,他只不过给你铺一个金色的地毯。还一个800块钱的叫鲜花引路。其他3000元叫综合服务,我到现在不知道这综合服务里边是什么。老人们活着的时候勤俭一辈子,你让他死了这么厚葬干嘛呀。”
丧葬费是每个人都有吗
法律分析:自然死亡没有丧葬费。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第二种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丧葬费用可以报销吗
1、丧葬费顾名思义,是安葬死者所花费的费用;
2、一般是按照6个月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3、应该首先是分配给实际为安葬所支付费用的人;
4、如果还有余额,可能酌情和死亡赔偿金一起,按照优先照顾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的原则分配;
5、分配方法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地并不一致。总之,是贯彻公平、公正原则。
丧葬费是什么意思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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