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遛狗时,必须需要栓绳子相信是大家都知道的,2021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其中一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近日有一则新闻便是有一位1岁女童被狗咬头皮撕裂,事情具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位女童的妈妈也发出声明,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遛狗栓绳相信许多小伙伴都清楚。
在1月15日,重庆。胡女士爆料一段监控视频,亲戚带着狗来到自家屋前聊天,孩子出门后,狗直接上前扑咬孩子头部,众人见状立马将狗赶走,孩子头部受伤。
因为孩子皮肤比较薄,头皮被狗一咬一拉撕裂不堪入目,随后紧急送医治疗缝针。
胡女士称亲戚那边现在目前没有态度,没有安慰,没有道歉,也没有赔偿。
胡女士称,孩子才一岁多,在家门口被别人家的狗突然袭击受伤,惨痛的教训,狗不拴绳子的后果,希望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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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王女士遇到了一件倒霉事儿,她在小区遛狗时,不慎被一只没有栓绳的狗,给抓伤了。
王女士:“凌晨的时候,我跟我朋友下楼遛狗,他家狗也不拴绳在小区里就那么遛,完了就给我一顿拱,给我脚挠坏了。”
除了王女士的脚被狗挠伤,同小区的居民李女士在5月13号遛狗时也被小区内没有拴绳的狗扑倒,手臂被挠伤 。
李女士:“他家狗看到我家狗就蹦过来咬,然后我就给我家狗拽过来了,之后他家狗就给我扑倒了,把我都咬破了。他家有两只捷克狼犬,还有一只德国牧羊犬,还有一只阿拉斯加。”
王女士和李女士均表示,他们遭遇到的这条不拴绳的狗均为楼下一家宠物店所有;
受伤后他们也及时去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并与狗主人协商了相关的治疗费用,但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狗主人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
李女士:“咬完之后我就找他,我说打狂犬疫苗,他跟我说那你去吧。然后第二天我自己去打完了之后,他到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
王女士:“他还加了我微信,说你现在该咋处理咋处理,你该打疫苗打疫苗还是该处理怎么处理,回头你给我发票据,然后我给你转账。结果我上医院打完针他就把我微信删了。”
由于这家宠物店处于关门状态,于是王女士和李女士找到小区的物业。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物业也劝过了,但是他不听我们的呀!”
随后,长春市世纪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会与小区居民协调处理此事。
社区工作人员:“我们找一些当事人问问情况,我们只能跟居民协商这个事。第一是他得办狗证才能养狗,第二他养狗别咬着人什么的,这些我们能协调。”
针对这一情况,律师表示:
“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将有权予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严重的可以没收他的养犬证,甚至是没收犬只。
民法典的规定非常明确,就是说违反了管理规定,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他不赔,我们可以向派出所进行举报,这个要求派出所对他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另一种我们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让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遛狗不牵绳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系牵引绳的,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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