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最近国内又出现了本土疫情,官方每天都会公布最新的疫情数据,有一居心不良的人开始散布数据的谣言,造成市民的恐慌,据了解男子散布医院200多人阳性谣言被拘,那么散布新冠肺炎谣言怎么判刑?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男子散布医院200多人阳性谣言被拘
9月14日,网传#厦门第三医院200多人核酸阳性系谣言#,引发市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日,同安公安分局依法将涉嫌发布该虚假信息的纪某意(男,33岁,同安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查,纪某意从他人处道听途说相关消息,在未经核实情况下,使用姐姐纪某的手机在其出租房屋的租客微信群中发布“现在报告单出来,第三医院检测出来阳性有二百多个”的信息,后该消息被多人转发,造成不实信息扩散。目前,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同安公安分局依法对纪某意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道听途说,不散布虚假信息,勿信谣、勿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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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一名男子因在微信群里散布新冠肺炎疫情谣言,扰乱正常公共秩序,8月6日,该名男子被融安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8月5日,融安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发布谣言,称融安县城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患者”的虚假消息。长安派出所立即行动,针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经过有关部门核实,截至目前,融安县内无新冠肺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融安警方迅速辟谣的同时,第一时间找到散播谣言的违法嫌疑人赵某(男,32岁,融安县人)核实情况。经询问,赵某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杜撰出“都已经检测出阳性了”的虚假信息,发布在微信群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赵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融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对赵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其消除影响。
造谣疫情谎报虚假数据如何处罚
造谣疫情谎报虚假数据的构成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疫情期间造谣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进行造谣、传谣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疗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构成犯罪的,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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