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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非亲生 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

2021-05-09

结婚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必须保持忠诚,可是在湖南却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今年3月,来自湖南的汤先生以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可是法院却不判离,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解,为什么女儿都不是亲生的,还不能离婚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女儿非亲生 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男子发现3岁女儿非亲生,女儿非亲生可以离婚吗。

女儿非亲生 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

男子以“女儿非亲生”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

今年3月,来自湖南的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湖南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做出的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灵的生物学父亲,并非他自己。

4月30日,汤先生收到了醴陵市法院的判决书:驳回其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暂判决不准离婚,而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这一判决经媒体报道后,受到关注。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唐先生的妻子在法庭上曾表示,不认可亲子鉴定,但“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

汤先生的代理律师李雅纯5月7日下午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正在写上诉状,计划向株洲市中院提起上诉。

5月8日,澎湃新闻就此事采访了多位律师。有律师认为,本案中,孩子非亲生这一理由确实不是法律明确列出的应准予离婚情形,是否判离,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也有律师认为,“既然原被告都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法院应该判离而不是任意扩大甚至强行去干涉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观点一:孩子非亲生未明确列入法定离婚情形

汤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醴陵市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感情出现了裂痕,但只要两人能慎重考虑、理性对待,念及彼此再婚的夫妻情分,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而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驳回原告汤先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这起离婚诉讼案中,孩子并非亲生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进潼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孩子并非亲生这一理由不足以让法院判决离婚。

她介绍,“我们朴素的正义观确实认为孩子系出轨所生可导致感情破裂,但是道德观念与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距离。”欧阳进潼分析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本案中,孩子非亲生确实不是法律明确列出的离婚情形。是否判离,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澎湃新闻注意到,女方付某华曾辩称,她婚姻家庭状况不好,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被告愿单方抚养孩子;此外房子为被告所购,若房屋问题不能判决归被告单独所有,则被告不同意离婚。

对此,欧阳进潼认为,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明确不同意,在没有法定重大过错的情形下,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在本案证据中,亲子鉴定是男方做的,未经司法鉴定。女方以财产分割存在争议为由不同意离婚,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是符合一般司法实践的。”

观点二:夫妻感情破裂可判离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则认为,既然双方已没有感情,就该判决离婚,至于财产问题可以一并分割或日后处理。

丁金坤律师认为,法律上,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若本案双方都认为感情已经破裂,且子女非亲生已确定是事实,男方感情受到伤害,足以判决离婚。若因女方对财产分割不满意,不愿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损害法律的威信。

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律师也认为, “既然原被告都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法院应该判离而不是任意扩大甚至强行去干涉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澎湃新闻注意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还考虑到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法院认为,“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对此,张玉霞律师认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其立法精神,也只是给予离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一定冷静的时间。长期关注婚姻法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可以挽回的婚姻才有适用冷静期的必要,“立法的本意是通过冷静期挽救冲动离婚、可挽救的婚姻,而不适用一个已经出现了严重裂痕的婚姻。”

女儿非亲生 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

男子以“3岁多女儿系妻子出轨所生”诉请离婚被驳回

据判决书显示,汤先生称,2015年11月25日,原、被告在醴陵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均系再婚,被告与前夫育有一子付某某;2017年11月13日,被告与原告生育一女汤某某。2021年初,被告与原告争吵过程中告知原告,汤某某非原告亲生。2021年1月29日,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排除了原告为汤某某生物学父亲的事实。

付女士则称,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自己愿意单方抚养孩子;两人住宅虽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但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告父母出资为付某某所购,若房屋问题不能判决归被告单独所有,则被告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而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判决驳回原告汤先生的诉讼请求。

男方代理律师:曾打算再次做鉴定但对方没有配合

5月7日,汤先生的代理律师李雅纯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一审判决虽然驳回了汤先生的诉讼请求,但汤先生还是觉得要离婚,目前已经委托她再写诉讼状,打算提出上诉。

“女方一审开庭的时候其实双方都同意离婚,后面女方觉得房子有争议,事后又跟法官说不愿意离婚。”李雅纯称,双方在2015年结婚,结婚之后买了房,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婚后购房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我们答应房子给她的话可能也离婚了,但是房子是共同出资购买的,给她的话男方肯定觉得委屈。”

对于亲子鉴定的结果,李雅纯说,他们委托有资质的鉴定中心做了鉴定,报告结果属实,男方的观点觉得小孩子已经不是他亲生的了,日子肯定过不下去。“对这个鉴定结果,女方原来说在法庭上有意见,法官问要不要申请重新鉴定,女方说不需要重新鉴定。法官又给我们做工作,我们也申请了重新鉴定,但是女方那边不配合,重新鉴定没有做成。”

李雅纯称,汤先生和付女士两人都是再婚,在一次吵架的时候才知道孩子并非亲生。“去年年底吵架的时候,女方说‘反正这个孩子不是你的’,当时汤先生还没当回事,后来跟朋友聊了聊,朋友说要是怀疑就做个亲子鉴定,这才确定。汤先生原本觉得没必要,毕竟40多岁才有了这个女儿。”

男方发声:原本想好好珍惜婚姻 现在看到孩子很伤感

5月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到了当事男子汤先生,汤先生称,他和付女士在2015年结婚,两人是经过他人介绍相识,2016年两人买了房子,2017年,女儿出生。汤先生说,因为他和对方都是二婚,所以一开始觉得非常珍惜。 “我们都是二婚,我觉得很不容易,而且都是同龄人,她还带了11岁的儿子过来,我就是想要好好珍惜,作为一个男人要尽职尽责,做好对家庭负责的本分。所以一直也是努力工作赚钱,但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此前付女士曾称,是汤先生生育能力不好,后来求她出轨,想要给他留一个孩子。对此,汤先生表示并不认可。“如果说我没有生育能力的话,她本来就是带着一个孩子过来的,那我就认这个孩子就好了,没有必要非要自己还生一个。”

汤先生称,得知养了三年的女儿非自己亲生之后他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体重甚至从原来的150多斤降到了120多斤,但现在觉得要面对现实。“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应该去勉强,虽然现在看到孩子很是伤感,心像刀割的一样,毕竟我和女儿有三年多的感觉,之前是希望都在孩子身上,没想到一下子希望被打破了。”

据介绍,除了因为女儿并非亲生以外,双方没有离婚还与房产纠纷有关。汤先生称,房子并不是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他也努力工作赚钱出资买了房,现在因为对方要房子他也觉得有些委屈。“如果说孩子是我的,那离婚给她房子也可以,现在我毕竟是受害者,她还是要房子,我觉得有些委屈,现在我已经是吃亏了。”

汤先生称,他现在还是打算要离婚,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打算再次提起上诉。

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多次试图联系付女士方,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应。

信任理解是婚姻的基础,道德法律不能逾越鸿沟

既然两个人走到一起,还领了结婚证,好好过日子才是正道。男人方面不行,时间短也好,功能不强也罢,可以通过医学手术或者方法,来拥有自己的孩子。通过旁门左道的方法,还是没有道德也破坏法律的行为,注定最后的结果是无言的结局。

对于婚姻来说,信任理解才是基础。

汤先生有苦衷,但给自己的老婆盖上出轨的帽子,是不对的,如果想离婚,就光明正大的净身出户,也别要自己的房子。如果还想继续这个家庭,那么就要承担起责任来,无论孩子是否亲生的,既然来到你的身边,或许也是上天送给你的礼物,女儿养大后多吃香!

汤先生的老婆也有怨言,如果不想要这段婚姻了,就不要犹犹豫豫,瞻前顾后,毕竟要得这个女儿也不是正确的方式得来,凑合过日子对自己对他人都不好;若是真想在一起生活,那么就对汤先生好一些,不要再去找外面的男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一起努力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爱情是美好的,婚姻则是亲情大于爱情,但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道德和法律永远是放在首位的。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遇到问题的时候多沟通,用合理正确的方法去解决,这样才会和谐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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