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是教人育人者,身上有着很重的责任,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好老师奉献自己,可是也会有一些老师会师德败坏,甚至会出现殴打学生的状况,3月5日,在河南平顶山一名男孩讲小话被老师拖拽到了讲台上罚站,事后孩子头部异常肿胀,被查出头皮头骨分离,这一事件官方有了最新回应,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警方通报男孩被体罚致头皮骨分离。
警方通报男孩被体罚致头皮骨分离
平顶山市卫东公安分局5月7日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9日上午9时许,我局接到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学生苑某某的母亲苑某报案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我局及时受理案件,并迅速组织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鉴定,苑某某伤情为轻伤,我局依法对常某(男,52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新华路小学教师)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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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被体罚致头皮头骨分离!涉事老师已被刑拘
因上课时“讲小话”,9岁的小圆(化名)被老师拖拽头发到讲台罚站,事后孩子头部异常肿胀,被查出头皮头骨分离。
住院22天,经历7次穿刺治疗,期间小圆的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如今,孩子头部的伤势虽已有所好转,但心中的阴影仍挥之不去。
平顶山公安局卫东分局于5月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圆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目前,嫌疑人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5日,小圆的母亲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涉事老师常某一直正常上课,直到17天后才被停课。此前,涉事老师曾找到她,表示可以赔偿,但对方提出的三个条件让她难以接受。
上课讲话被老师猛拽头发
5月5日上午10时许,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的儿子小圆今年9岁,在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上三年级。3月5日下午,在学校信息技术课上,因为“讲小话”,小圆被授课的常老师揪着头发,从最后一排座位上,拖拽到了讲台上罚站。当时,包括小圆在内,被罚的总共有三人,但其他两名同学并未受伤。
“我儿子头发比较短,老师揪头发时他下意识后退了,老师以为他在反抗,就又使劲拽着头发,把我儿子拽上了讲台。”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当晚回家后,孩子的表现十分反常,不停地说头疼、难受,晚上孩子的头皮就出现了肿胀的情况,肿得像鸡蛋那么大,摸上去软软的,“平时孩子都是一个人睡觉,那天我们陪着才入睡。”
事发后第二天,苑女士向小圆的班主任询问此事,对方承认“揪头发到讲台罚站”的情况属实,并称当时可能老师用的劲比较大。
让苑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休息了两天后,孩子的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头部肿胀反而变得更加严重。3月7日上午,苑女士带着小圆前往医院检查,诊断为皮下血肿。3月8日,小圆住进了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头皮头骨分离住院22天
就在小圆入院治疗当天,苑女士第一次与涉事的常老师进行了沟通。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虽然孩子的治疗费用都是由涉事老师支付的,对方也表达了后悔自责的态度,但孩子的伤情超出想象,她无法原谅对方。
一份由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小圆被诊断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共计做了7次穿刺治疗,总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3月29日,小圆办理了出院手续。
通过苑女士提供的一段视频,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一名医生手持针管,正在为小圆做穿刺抽血,很快医生手中的针管便抽满了血,期间在家长怀中的小圆则不断哭泣。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小圆的头皮和头骨分离了,在多次进行抽血治疗后,孩子一度贫血,为此还输了400多毫升的血。
3月29日,考虑到孩子无需再做穿刺治疗,她便申请出院带着孩子回家休养。如今,事发已近两个月,孩子的头皮仍不时疼痛。
比起身体上的创伤,更让苑女士担心的,是孩子对于学校已经产生了恐惧和抵触的情绪。苑女士说,小圆是家中独子,从小到大,家人都十分宠爱他,孩子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此前孩子从未遇上过那样的暴力事件。目前,因为治疗需要,孩子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上课,她决定等孩子彻底康复之后,再复读三年级的课程,“孩子的意愿是想转校,换个环境。”
家长称对方曾想
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
自小圆出事以来,涉事的常老师一直在正常上课,直到出事后17天才被停课,这让苑女士难以接受。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向他们道了歉,并且老师和学校领导也多次上门看望了孩子。但关于责任划分,学校认为系老师的个人行为,是师德问题,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到3月25日,学校才对涉事老师做了停课处理。”
小圆出院后,苑女士在警方的帮助下,拿着小圆的病例做了司法鉴定。4月中旬,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出炉,显示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此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她和涉事老师以及校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并没有达成一致。
4月26日,涉事老师再次找到苑女士,想要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并出具了一份协议书。
通过苑女士提供的电子版协议书,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涉事老师常某提出,由于一次性支付的赔偿费用,是为了让其免于受到刑事处罚,因此赔偿款应由第三方暂时保存。等到常某确认其不受到刑事处罚时,再完成支付。在上述协议签订后,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某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已宣传内容及时撤回等。同时,小圆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常某无关。
除此之外,协议还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但司法机关仍然追究常某刑事责任,那么苑女士一方需退还全部赔偿款项。并称,如果苑女士违反上述协议,有权要求苑女士一方进行双倍赔偿。
苑女士说,作为一个母亲,当时看到那份协议时她气愤不已,当场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她希望涉事老师能够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涉事老师已被警方刑拘
5月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送到了涉事老师常某手中。当天,嫌疑人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学校一名张姓副校长,对方听到记者询问此事后,便迅速挂断了电话。随后,极目新闻记者通过短信方式联系该副校长,截至发稿前也未获回复。
此前,该副校长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称,此事学校已经对涉事老师作出处理,并汇报到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同时,学生家长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至于学校对涉事老师的具体处理结果,该副校长称不便透露。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卫东区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待请示领导后再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未收到回复。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办案民警,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在上述事件中,常某的行为是典型的职务行为,学校和常某都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同时,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老师体罚学生的具体表现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体罚学生的老师是该受到处分,老师的体罚不仅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的伤害,更有可能造成学生心灵的创伤。身体的伤害尚能治愈,心灵的创伤则很难治愈。老师不能打着教育的幌子来对学生进行体罚,这是违法的事情,视情节严重,老师还有可能进行法律的制裁。不论你是学生还是学生的家长,遇到这种权益被侵犯的事情,不要害怕和慌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以及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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