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去年年底发生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事还有印象,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 造谣者获刑,在此前该女子还因为此事患上了抑郁症,那么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 造谣者获刑
据余杭法院官微消息,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诽谤一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郎某某、何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被告人何某某使用微信号冒充谷某某与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冒充谷某某和快递员,捏造谷某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月7日至16日间,郎某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之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 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谷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承认前述事实。公安机关对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
2020年8月至同年12月,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并引发网络热议,其中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达4.7亿、讨论5.8万人次。该事件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
案发后,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对被害人谷某某进行了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并非仅仅对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响,其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诉机关以诽谤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符合法律规定。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律关系,且系初犯,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具体情况,法院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会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造谣传谣怎样进行处罚,要依据造谣传谣的情形而定,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是可以按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此前报道:
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员后患抑郁
流传的出轨故事中,她是独自带娃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小哥偷情的“风骚少妇”。28岁未婚女子吴女士取快递被编造和小哥偷情后患抑郁,惨被公司劝退,找工作碰壁,每天都在崩溃边缘……然而编造者却拒绝赔偿。
28岁的吴女士取快递被偷拍编造成勾引快递小哥的少妇。警方通报,两名嫌疑人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
据吴女士自述,她被原来的公司劝退,试着投简历、找新工作,却一直被拒绝;她经常无法控制情绪,失眠严重,对任何食物都失去了兴趣,最终被医院确认为“抑郁状态”。
吴女士说,事发之后几个造谣者的态度让她心寒,除了陶某发微博给她道过歉,其他两位很长时间不露面,也没有道歉。她提出和三人和解,好让自己尽快摆脱痛苦、开启新生活,但是对方认为她“要求太过分”。
郎某的父亲说,事发后他们给吴女士道过歉,后来也想过和解,“但对方‘狮子大开口’,儿子和他的小兄弟要赔12万。”郎某的父亲认为,吴女士男朋友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此前的事件没关系,不应该赔偿。
当事人吴女士在网上回应此事称:“我们也从未“狮子大开口”索赔12w,一再强调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我们均不需要,只承担造成的实际损失就好(均有发票或证明),至于郎父口中的12w我们也费解不知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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