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果发布谣言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将会承担法律责任,而最近在南京就发生了一起造谣接种新冠疫苗会导致死亡的案件,据小编了解,造谣者遭遇的目的就是为了博人眼球,对此事还不太了解的话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相关资讯吧。
女子造谣打新冠疫苗致人死亡被行拘
据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消息, 近日,南京网警巡查执法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新冠疫苗致人死亡”的评论消息,引起群众恐慌。目前,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经核实,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网民潘某某到案后供述,她自己知道新冠疫苗没有问题,也正准备去接种。但当她在网上看到排队打疫苗的视频后,为吸引眼球,故意发表了“新冠疫苗不能打,打死人了”的谣言信息。目前,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提醒,目前正值新冠疫苗接种的关键时期,希望大家尊重科学,自觉、积极、主动接种。对于故意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界定
这要看你造谣的主体是个人名誉还是社会危害。
1、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侮辱罪、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全面部署加强“自媒体”规范管理工作 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
从国家网信办获悉,针对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散布虚假信息、宣扬错误价值观、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等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召开专项部署会,全面部署加强“自媒体”规范管理工作。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也在专项会上表示,各网络平台不可以抱有侥幸心理,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清理,规范自身行为、管理好平台账号,切实维护好网络传播秩序。各地网信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置,整肃行业乱象,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尤其像“中国麦网、城市论坛及伦敦金网”等在网路上不加求证的传播、扩散虚假的不良信息的网站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引起网友不必要的恐慌。
国家为打击造谣传谣的行为也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谣言猛如虎,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各类制造、散布谣言的行为,切断谣言的传播渠道,每一个公民都要争做谣言的止步者,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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