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孩放炮扔下水道炸毁路面,大年初一的晚上,重庆合川区发出惊人的爆炸声。一个女孩拿着鞭炮正开心地玩耍,点燃后扔进下水道,突然“砰”的一声,瞬间多个井盖和路面地砖被炸飞,现场污水横流,一片狼藉。女孩瞬间被抛向天上,接着重重地摔在地上,不幸遇难,周围的路人也被吓得四散跑开。
什么叫飞来横祸,重庆小女孩放鞭炮就是,什么叫福兮祸所依,重庆小女孩放鞭炮就是。
2月12日晚19时40分许,重庆市合川区太合镇发生一起意外事件。据悉,一名小女孩玩鞭炮,一时兴起将鞭炮扔进下水道,瞬间几个窨井盖接连被炸飞,事发路面地砖被炸裂,现场一片狼藉。事发后,大批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紧急处置。据围观者称,疑似有人受伤被送医。目前,事件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处理中,人员伤亡情况正在核实中。
虽然报道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是很多人把爆炸的矛头指向了沼气,下水道因为有各种的污秽物质,产生沼气并不奇怪,出现爆炸也是时有耳闻。
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是不可能知道下水道潜藏有沼气,碰到明火就会引发爆炸的,这个侵权责任是很难归咎于小女孩放鞭炮的,即使小女孩不放鞭炮引发爆炸,只要有沼气存在,也可能会碰到其他明火引发爆炸。
因此如果真的像很多人推论那样是沼气引发的爆炸,这个责任的划分是很难进行定性的。楼上有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1258条的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说实在话吗,排污管虽然会产生沼气,有沼气不一定会爆炸,只有当沼气的浓度达到临界点才会爆炸,另外也只有碰到明火才会爆炸,两者缺一不可。因为排污管并不是时时刻刻产生的沼气都会达到临界点,何况管理人也不可能禁止行人使用明火。因此要把责任全部归咎于管理人也是不太客观的,毕竟不可能总是去测量排污管内的沼气浓度,而行人等也不知道排污管内的沼气何时达到临界点,不能使用明火。
因此更多可能是把这种事件归咎于一种偶然事件,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带来的意外伤害,但究竟谁要为这一意外事件买单,这恐怕需要相关部门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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