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刘学礼认为:“代孕既然有社会需要,生殖技术又为他提供了可能性,他就有现实的必然性。”然而,在代孕现实的必然性前面,代孕的确又给社会提出了新的伦理问题,这使得代孕备受争议,反对的反对得很激烈,赞成的也赞成的很明确。
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2月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做出了“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的规定。
对于卫生部的规定。持反对说的学者认为,禁止代孕商业化无可厚非,造成者认为禁一切代孕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生育观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并且剥夺了无妊娠能力妇女的生育权和建立家庭权,造成社会对这些妇女的歧视,关于代孕合法代经还是全面禁止,这个话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说:反对合法化、众生平等、尊重女权。
也就有人会说:我就想想找代孕,我就是不想自己生孩子我害怕衰老和痛苦,人愿意我花钱她买单的话就OK,我就是不想自己生孩子罢了,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管双方争得多么火热,对于代孕的需求方来说,他即不会选择你的建议领养一个孩子,也不会放放弃要孩子的想法。他们依然会选择自己的方式去要孩子。
代孕的合法性和禁止,都不能阻止代孕这件事情在现实生活中的必然性,尊重和宽容才是生活前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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