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带齐证件是非常重要的,就像结婚一样,如果证件不全是无法办理的。很多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因为结婚证丢失而感到焦虑,需要取各种注明和证明文件。今天,妈网百科将为大家普及关于离婚所需证件的相关知识。无论是哪种证件,在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都必须先备齐,然后前往民政局办理。
以下是离婚所需的证件:
1、身份证
(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三份。
4、夫妻双方各自提交两张近期半身免冠的二寸照片,照片应符合证件照规格,背景为同意底板。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最后,再梳理一下: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对离婚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在人民法院离婚。在去法院时,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以及一定的诉讼费用。请记住,无论是哪种方式结束婚姻,离婚所需的证件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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