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类场所包含「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 项第6款规定,由地方政府裁罚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但许多民众相当困扰,例如,外出忘了携带口罩,该怎么办?至哪些场所必须强制戴口罩,而哪些时候可以不用戴?例如,在餐厅用餐时,戴上口罩,该如何吃东西?在健身房运动跑步时,也不可能戴口罩,会因此受罚吗?
对此,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提出戴口罩两大原则:
首先为「室内空间必须戴、室外场所尽量戴」,在餐厅等室内如果有饮食需求,只要保持距离、设有隔板,可以暂时取下口罩用餐、喝水。
另一原则为看看「接触者是谁」,只要可能接触到不特定人士,就必须戴口罩。举例来说,民众在捷运、健身房、美术馆碰到的都是不特定的人,这时就必须戴口罩。
不过,健身中心大都为会员制,采实名制,入场前,必须测量体温,以消毒水杀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运动时,只要保持适当距离,练重训或是跑步,就可以不用戴口罩。
至于学校、补习班,周围都是同学、师长,属于可知道身分的特定人士,就不需强制戴口罩。
目前民众逛夜市时,戴口罩比例仍偏低,陈时中提醒,夜市虽然在室外,通风良好,但人潮拥挤,因此,逛夜市时,还是应该戴上口罩,且尽量不要边走边吃,或由夜市管理单位进行人流管制。
指挥中心副指挥官陈宗彦指出,八大类场所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民众未依规定戴口罩,可以先劝导,对于屡劝不听者可录影或报警举发。
陈时中表示,八大类场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离,或有近距离接触不特定对象等特性,感染风险较高,未依规定须佩戴口罩者,如有拒绝、规避或妨碍情形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可由地方政府依同法第70条罚则,裁罚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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